为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及出水水质达标,在项目建成后应进行竣工验收和移交。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只有通过了竣工验收才能拿到尾款,因此从事农污施工建设的工程公司来说显得至关重要。下面力鼎环保就为大家分享下竣工验收中的注意事项。
当下生活污水处理工艺较成熟,各种一体化设备、组合处理技术很多,但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因其比较分散,规模较小且不易集中,使其处理不能延用和照搬大、中型规模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及设计参数,造成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过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必须遵循“低投资、低能耗、简便、高效”的原则基础上,采用智能化、傻瓜化的运行方式,促进农村水环境改善。而在农村污水治理工中,不少工程公司都遇到过验收难题。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应大致可分为五大步骤,分别是资料验收、工程实体验收、环保验收、运维单位验收和移交、档案资料移交。
(1)资料验收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竣工验收需要提前准备大量文件资料,如:工程相关的立项文件、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竣工验收申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决算报告及批复、工程竣工审计报告、工程调试运行报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文件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竣工图纸、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2)工程实体验收
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各个参与方,进行现场验收。重点审查工程建设内容是否与规划设计相符、施工质量是否达到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污水处理设备数量、型号、参数及技术要求等是否与设计文件相符、配电与自控系统是否达到相关防护要求,以及工程项目场地的安全防护措施。工程实体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环保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让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3)环保验收
项目施工方应提交调试和试运行报告,试运行报告中应包括至少连续7日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记录以及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水质监测报告。出水水质应符合设计出水水质要求。
(4)第三方运维单位验收及运维移交
相关部门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情况,对已通过综合验收和提交移交报告的项目进行现场查勘,并核查验收资料(竣工图、水质监测报告等建档资料),对核查过程中发现不具备移交条件的项目及时反馈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和项目建设单位,并由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督促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再根据"五位一体"管理职责进行移交接收,做到合格一个移交一个,实施逐步逐批交接,确保每个移交项目各环节都能正常运行。
(5)三方面资料的整理和移交
验收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场)分中心按照“一站一档”要求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验收档案。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工程,环保工程公司应高标准、严要求把控工程质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速乡村振兴,切实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