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是我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省份,地势大致是西北、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西南部低,主要由山地、台地、平原和水面构成。目前黑龙江的农村人口约有1500w,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当前乃至未来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天力鼎环保就要和大家分享下黑龙江农村污水处理现状、标准和未来规划。
- 黑龙江省大部分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经济发展与东南沿海省份相比明显滞后,开展的厕所革命已取得了显著效果。全省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起步较晚,还没有出现可大规模复制、推广的成功案例。
- 从部分已经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投资来看,污水管网的建设投资约占整个农村污水处理工程费用的八成,使得收集管网建设滞后,缺乏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导致已建成污水处理站负荷率较低,环境效益不理想。
- 冬季低温让很多生物污水处理工艺在北方应用效果大打折扣,当前黑龙江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的选择较为混乱,各县区在工艺选择上没有指导性的文件或规范,也出现了部分不适用于农村污水处理的工艺,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暂未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黑龙江地区农村生活污水的量远小于南方地区,具体的生活污水量可用以下数值来估算。
1、基础条件较好、自来水普及、各家各户均有卫浴设备、给排水设施完善的发达型农村,用水量约80~135L/天;
2、基础条件一般、自来水普及、部分村户内有卫浴设备、给排水设施较完善的较发达型村,用水量约40~90L/天;
3、基础条件差、自来水普及、基本设施不完善的欠发达型农村,用水量约40~70L天;基础4、条件较差、各村户水源为自打井,给水排水设施不完善的欠发达型农村,用水量约20~40L/天
黑龙江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按规模和排水去向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具体指标参见下表
1)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规定的地表水Ⅱ、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除外)的处理设施应执行一级标准。
2)出水间接排入GB 3838规定的地表水Ⅱ、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除外)的处理设施应执行二级标准。
3)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规定的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规模在500m3/d(不含)-30m3/d(不含)的处理设施应执行二级标准;规模小于30m3/d(含)的处理设施应执行三级标准。
4)出水间接排入GB 3838规定的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的处理设施应执行三级标准。
5)出水直接排入环境功能未明确水体的处理设施应执行三级标准;其中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池塘等水体的,还应执行氨氮浓度限值。
6)对于重要断面汇水区、重要水系源头和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水环境功能重要区域和水环境容量较小的地区,可根据水环境保护实际需求,应执行更严格的排放限值。
黑龙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未来规划(2020-2024年)
黑龙江于2020年完成了全省100多个县域农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以“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回用优先”的原则对以下几类的污水进行重点治理。
1、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村庄;
2、旅游景区及周边的村庄、发展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旅游的村庄;
3、乡镇1000人以上水源地一公里范围内的村庄、重点流域沿岸一公里范围内的村庄;
4、城乡结合部可就近纳入污水管网的村庄;改成水冲式厕所的村庄;
5、人口较为集中、具备产业支撑的村庄以及水体发生黑臭以及水质需要改善控制单元内的村庄。
以上就是黑龙江农村污水治理概况,更多农村污水处理标准、成功案例、解决方案欢迎关注力鼎环保网站。江苏力鼎环保致力于农村污水处理设备研发制造,10年来我司以优质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和技术方案,服务全国4000余个村镇。